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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被曲解的“公平”
作者:丁宏伟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6 【字体: 】           ★★★

 每到年终,伴随着效益工资和资金的发放,“公平”成为最热门的话题,慷慨激昂地指责不公平颇能赢得阵阵掌声。的确,小到一个集体或单位,大到国家,都应该实现公平。但问题是首先要弄明白什么是公平。古印度《百喻经》中的“二子分财”就给出了一个有关公平的解释。 一个贵族临终前让两个儿子平分财产。但父亲死后这两个儿子都认为分得不公平。一个智者给他们出了个主意——把所有财产都破为两半。房物、衣服、盘子、花瓶、铜钱等全破成两半,各取一半再公平不过了。

    任何一个人都有知道,这种分法看起来的确公平的很,但所有东西都毁坏了,公平又有什么用呢?用经济学家的话说,这种所谓的公平彻底破坏了效率,东西不存在,有谁会追求这种公平呢?经济学家用“漏桶效应”来说明这种公平的不合理性。假设沙漠上有两块居民区,一块水丰富,另一块水贫乏。使这两块地方公平地占有水的方法是把有水的地方的水送到无水的地方,直到两块地的水资源一样多为止。但运水的工具是一只漏桶,在送水的过程中会有一定量的损失。这些漏掉的水就是效率缺失。因此,公平决不是使两地的水完全相等。当然,即使有漏桶效应也不能使一个地方的水很多,另一个地方没水。只要使缺水的地方的水可以维持生存就行了。这时漏点水也是为实现一定的公平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根据漏桶效应,收入分配不能绝对平等。因为能力大的人与能力小的人,勤劳的人与懒惰的人得到相同的收入时,就没人干活了。这相当于把所为的东西都破坏为两半,谁也得不到什么。给能力不同、贡献不同的人完全平等的收入,这实际上是一种最大的不公平,因为贡献小的人显然剥夺了贡献大的人。市场经济实行按劳分配,同时运用税收和社会保障来调整过大的收入差距,这就是漏桶效应降至最小的一种公平作法。没有效益就谈不上分配,市场经济分配的基本原则应该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许多人把公平理解为完全公平,幻想一种绝对平等的社会,这是一个极大的误解。公平首先是权力的平等。这种平等权力是由法律来保证的。就“二子分财”来说,他们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这就是公平。就一个社会而言,每个人,无论能力大小、贡献大小,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这也是公平。我们现实中值得注意的不公平首先不是收入的差别(当然这种不公平也要研究),而是权力的不平等。同样的高考成绩不能上同样的大学,同样的公民不能享受同样的义务教育,同样的人因为地域差异而有不同的就业机会,都属于权力不平等。我们要实现公平,首先要解决权力的不平等。

    在机制平等的基础上,保证公平的关键是过程与程序的公平。由于许多财产是不可分的,所以当两个儿子分财产时,不可能作到分毫不差的平等。这时重要的就是过程和程序。这就是说,只要他们两人就分财产的方法达成一致,都同意一种方法,无论谁多分一些,谁少分一些,其结果都是公平的。

    一个社会如果不能正确理解公平的含义,公平就成为一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问题。正如那二个儿子为公平打的不可开交一样。应该承认,我们的社会的确存在许多不公平之处,但解决的办法决不是那个所谓的智者以牺牲效率为代价的建议。笔者认为,实现公平先要从正确理解公平的含义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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