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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萍:地勘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及折旧计提相关问题的探讨
作者:李永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3 【字体: 】           ★★★

摘要:地勘单位在不断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资产管理的制度急待健全,对折旧计提在财务成本核算中的方法急需规范,面对固定资产构成的现状,调整原有折旧比率,进行资产重新评估,切实保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使其更好地服务与地勘生产。

关键词:地勘单位;资产管理;折旧计提

近年来,地勘单位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经历了几次大的变革。原来陈旧老化、严重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管理模式被逐步改变;代之以全新的、推动地勘经济整体发展需要的新兴管理体制。优化产业结构,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成本控制与管理,成为基层地勘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在制约地勘生产的因素中,固定资产的管理及其折旧的计提工作在整个成本控制与管理工作中占据了较为重要的地位。如何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使其最大限度地服务于地勘生产的要求?如何使现有的资产在不断加入生产的过程中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如何科学合理计提折旧,真实反映折旧计提对成本控制的影响?经过几次大的资产重组,基层地勘单位固定资产的构成现状又面临怎样的状况?笔者针对某地勘单位具体情况就以上问题与同行进行探讨。

一、原有的制度制约着资产管理

最近几年,针对管理制度的改革方案出台很多,但是针对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定却相对滞后,某地勘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及折旧的计提中至今沿用的是原地矿部1991年10月发行的《固定资产管理目录》,1996年11月发行的《地质矿产部固定资产统计目录》由于缺少折旧计提方面的相关内容而只能作为参考。由于年代相隔较远,对于资产的分类同现有财务核算及国家标准的分类相差很远,国家有关方面的规定又与地矿系统的特殊性不相适应,加之新型的仪器设备在该目录下无处查找,使得固定资产的分类出现偏差,甚至在本系统各基层单位间的口径也出现不一致的现象,直接影响到折旧的计提工作,最终影响到局统计数据的相对准确性。基层单位多采用固定资产管理由设备科负责,日常核算由财务科负责的管理体制,两个部门各行其道,按各自要求进行日常工作,常常使管理与核算脱节,无法真正达到对资产的监督和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的目的。

二、地勘基层单位固定资产构成现状

经过几次大的机构调整、资产的合并重组,使基层单位之间的资源利用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但现有基层单位固定资产的构成状况不容乐观。以下示意图为某地勘单位资产构成状况,从图中可以分析看出在固定资产的总数中房屋构筑物占44%,其余56%为生产及非生产用设备;良性资产所占比例69%,毁损严重等待报废资产比例为31%;真正用于生产经营用的良性资产只占资产总数的33%。

而用于生产经营用的良性资产又呈现出设备陈旧老化,缺乏新型、科技含量高的特点,致使生产后劲不足,极大地削弱了市场竞争能力,丧失了开拓市场承揽大中型项目的机会。个别基层单位由于项目费相对充足,在购置资产的同时,采用一次性核销的帐务处理办法,将本该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设备计入费用支出,这既违反了资产管理的规定,又加大了管理的难度,造成资产流失现象严重。

三、超期服役、提前报废资产的管理

随着近年来地勘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固定资产管理目录》在折旧计提方面的局限性日益突出,部分设备的折旧率确定过低。例如微型计算机等新型电子设备,由于技术更新快,按照原有折旧年限8年折旧率11%的计提方法,常常是设备早已无法正常使用,而折旧尚未提足。由生产部门领用在无法使用交回设备管理部门时,已面目全非,错过了维修期的同时也加大了“管理费用”支出(补提折旧),对于生产部门考核的准确性也受到相应影响。

另一方面,超期服役的资产也同时并存,某地勘单位超期服役资产的原值高达155万元,主要集中在钻探、机械、物探等专用设备,在各生产部门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已经提足折旧正常报废,退出固定资产核算范围,只能在单位二级考核中提取部分占用费。对于这部分资产进行重新评估定价,使其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也是一项需要解决的工作。

四、房屋构筑物资产的管理

作为资产构成比例较大的房屋构筑物的管理也存在较大问题。由于缺乏必要的强制性规定,部分效益较差的基层单位,对于房屋构筑物折旧的计提多年未提,而经济效益好的单位,则将此项工作作为调节年终节余的手段酌情计提。导致许多房屋构筑物早已严重毁损,实物已不复存在,账面净值仍然很大。对于此类资产的报废审批工作只在多年才搞一次的清产核资工作中进行,使得不少早已到报废期而无法处理的房屋构筑物,长期在账面上滞留,遇到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调换频繁时,面对多年未解决的问题无法解释,束手无措。 仍以某地勘单位为例,以下是资产原值与净值构成示意图,由此分析看出不良性房屋构筑物账面原值与净值相差很小,不良性设备的账面净值数量也较大。

针对以上四类较为突出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条建议:

一、根据当前资产管理的具体实际,结合地勘单位特殊行业特性,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逐步建立与地勘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资产数据库管理办法。

二、针对以前购进资产陈旧、毁损、长期闲置的状况,依据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增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正确确定其可收回金额。

三、改变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依据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除(1)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按规定单独作价入帐的土地外,对所有固定资产均应计提折旧。适当调整技术更新快、具有很强时效性资产的折旧比例;改变折旧方法单一,在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的同时,对电子类设备及生产部门领用及易磨损的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进行核算。

四、完善基层单位对资产管理和核算的监督控制制度,改变管理核算各负其责的局面,使管理和核算工作系统化,管理部门随时掌握和分析核算数据,使资产最大限度服务于生产。加强帐外资产的管理核算工作、控制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及时将资产损失计入损益,防止新潜亏现象的发生。

五、对于已报废尚在超期服役的固定资产进行重新评估定价,有计划性有指导性地让其投入生产,既达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又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可靠。

六、原有地勘行业设备管理中对设备划分十三大类与财务核算及国家标准分类不一致的情况,笔者在具体工作中采用将财务核算分类作为分类大项,下设十三中项及若干小项的分类办法,保证了财务管理要求与原有设备管理要求的相互统一,在数据上便于核对,也极大地减轻了资产查找工作的难度,对资产管理的相互监督也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2001.11财政部发)

[2] 《用友财务管理软件》出版单位:用友公司

时间:2001.12

[3] 《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14885-94)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

转载于<甘肃地质矿产报>2006年8月9日第30期

该论文荣获2005年甘肃省地质会计学会征文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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